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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8号(关于对过磷酸钙和钾肥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2008-03-28 10:59:18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  进入论坛>>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8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8-3-26

【生效日期】 2008-4-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31031090)和钾肥(税号: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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