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彩频道: 资讯 | 评论 | 加贸 | 海外 | 国内 | 纺织 | 招商 | 机电 | 玩具 | 企业库 | 排行榜 | 商城 | 黄页 | 周刊 | 论坛
 
当前位置: 首页 > 经贸法规 > 政府公告 > 商务部公告 >正文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43号
【发布日期】2008-06-17
【实施日期】2008-06-17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经商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同意,现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起酥油进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原产于东盟国家起酥油适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税则号列15179000)优惠税率。

  二、进口商如申报进口起酥油适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须提交出口国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FORM E)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单证。

  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 打印本页 ]
推荐给朋友:
[EC网首页]
相关文章:
[关键词: ]
我来点评:
   
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匿名
   
  

信息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来自权威机构,本网力争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真实性,但本网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任何投资者依据本网提供的信息进行的决策所形成的全部后果,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专题精选 】
警惕热钱灼痛金融安全
油价飙升我汽车何以应对
  [ 最新专题 ] 更多
2008-08-07
2008-08-06
2008-08-06
2008-07-24
 【 精选栏目 】
  [ 经贸资讯精选 ]     
·品类繁多全面开花 奥运商品热卖势头强劲
·国内互联网第一股半年报遭质疑
·中国经济在应对挑战中稳步前行
·中国经济增长“两高一低”的特征基本没有改变
G8峰会关注原材料价格飙升
上半年外贸数据将出炉
  [ 贸易资讯精选 ]     
·中国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需求上升
·欧盟经济下滑或影响中国出口
·用5至10年探索加工贸易转型新路
·中小企“调头”不做加工贸易做一般贸易
三部门核查出口收结汇
小家电出口遇挫
  [ 行业资讯精选 ]     
·中国汽车出口俄罗斯前景渺茫
·未来5年石油供求依然紧张
·奥运场馆特许商品完成备货
·前5月输欧监控类别纺织品价格下降
·全球纺织服装贸易及趋势
乐淘网欲国内“称霸”
中国汽车踏进德国“地雷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