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的通知
2007-08-31 10:32:27 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作者: 进入论坛>>
各地商务局、汽车出口基地、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
为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对外贸易的增长质量和效益,根据《关于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财发[2007]291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07年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申报企业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资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等);
2、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3、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
6、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与专项资金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本)只送省商务厅。
三、申报程序
市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初审项目,并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和财政厅。
四、申报时间
要求所有申报材料于9月20日送达省商务厅机电产品进出口处,过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0551—2831294 2831210 2831259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