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2008-07-24 10:20:22 来源:大河网 作者: 进入论坛>>
7月23日,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省中小企业服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制定了29条,重点突出了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影响的几个重点问题。既着重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又注重了可操作性、实用性,突出了地方立法的特色。强化了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设立专项资金,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
在《实施办法》第十条中作出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贴息和扶持重点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这样既能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和规范的资金来源,又能体现政府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据对我省中小企业调查结果显示,资金短缺、贷款难、融资难仍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并能成为其有效途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都用较大篇幅内容,详细规定了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简化担保登记手续等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三、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限制因素,各种问题和困难无法自身解决,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以帮助解决。《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扶持和协调各类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第十条规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用途用于促进中小企业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贴息和扶持重点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通过这些专业化的服务体系,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规范化服务。
四、鼓励自主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
目前,中小企业已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我省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自主创新能力先天不足,加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不失为一条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有效途径。然而多数企业由于自身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往往无法适应这种需求变化,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因此,《实施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科技、教育等部门应当推动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为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出生难、生存难、发展更难,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小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极不宽松。其中最突出的是市场准入难、行政检查滥、收费罚款不规范、强买强卖普遍。针对上述问题,在《实施办法》中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对违法向中小企业收费、罚款、摊派的;非法干预中小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非法占有或者无偿使用企业财产的;违法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购买产品或者强制中小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考核活动的;截留、挪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其他扶持资金的;其他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等行为,专门设定了法律责任,能够对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制定了29条,重点突出了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影响的几个重点问题。既着重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又注重了可操作性、实用性,突出了地方立法的特色。强化了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设立专项资金,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
在《实施办法》第十条中作出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贴息和扶持重点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这样既能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和规范的资金来源,又能体现政府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据对我省中小企业调查结果显示,资金短缺、贷款难、融资难仍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并能成为其有效途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都用较大篇幅内容,详细规定了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简化担保登记手续等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三、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限制因素,各种问题和困难无法自身解决,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以帮助解决。《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扶持和协调各类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第十条规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用途用于促进中小企业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贴息和扶持重点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通过这些专业化的服务体系,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规范化服务。
四、鼓励自主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
目前,中小企业已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我省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自主创新能力先天不足,加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不失为一条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有效途径。然而多数企业由于自身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往往无法适应这种需求变化,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因此,《实施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科技、教育等部门应当推动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为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出生难、生存难、发展更难,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小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极不宽松。其中最突出的是市场准入难、行政检查滥、收费罚款不规范、强买强卖普遍。针对上述问题,在《实施办法》中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对违法向中小企业收费、罚款、摊派的;非法干预中小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非法占有或者无偿使用企业财产的;违法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购买产品或者强制中小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考核活动的;截留、挪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其他扶持资金的;其他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等行为,专门设定了法律责任,能够对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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