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福建省正在草拟制订《福建省企业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去年以来,福建省以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为重点,出台了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相关文件,指导企业依据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平等协商的方式,确定企业职工工资增幅水平。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福建省劳动关系领域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反映在规模以下私营企业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较大难度,县以下三方机制不够健全,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对法律某些条款存在误读甚至规避;二是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完善,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从现在起至2009年底,福建省将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重点改革加以推进,特别要在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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