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近日发出通知,对于符合规定的技术进口合同,外国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通知明确,外商申请办理所得税减免可委托技术进口受让方办理有关手续。对于技术进口合同中有进口限制类技术的、合同条款中存在严重限制性条款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内容的、以提成费方式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且提成率超过5%这三种情形之一的,均不视为税法规定的"条件优惠",原则上不得出具建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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