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 --新疆、青海、西藏--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时间:2004-7-23 文号:第13号令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原外经贸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同时停止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 根据2002年2月发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为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发展中西部地区比较优势产业和技术先进的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2000年6月公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修订。 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鼓励类项目的相关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中的有关优惠政策。 本目录生效前按原目录批准的项目,仍按原目录规定享受有关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各有关方面依据本目录审批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的项目时,要全面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要注重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结构的改善,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大生产能力。 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的需要,适时对此目录进行调整、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优质蕃茄、枸杞种植及深加工 2 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 节水灌溉技术开发及应用 4 甜菜糖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5 天然香料、食用菌的种植、加工 6 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及优质葡萄酒酿制 7 棉籽、葵花、红花油脂深加工 8 亚麻种植及其制品生产 9 高档棉毛产品升级改造 10 铜、铅、锌、镍有色金属矿的勘探及开发 11 蛭石、钠硝石、云母、石棉、膨润土等非金属矿产的综合利用 12 煤炭加工应用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 13 高档皮革产品制造 14 乙烯下游深加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15 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 16 维吾尔族特色药用植物种植、加工和制药新工艺开发 17 以牛羊内脏为原料的生物制药产品的开发利用 18 民族特需产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及日用玻璃制品生产 19 城市供气、供热、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大中城市中方控股) 20 旅游景区(点)开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保护和经营 21 公路旅客运输 青海省 1 有机天然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精深加工 2 高原动植物资源保护、种养与加工利用(列入国家保护的资源除外) 3 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4 节水灌溉技术开发及应用 5 碳酸锶、金属锶等锶盐生产(限于合资、合作) 6 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 7 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 8 牛羊绒产品深加工及藏毯生产 9 中、藏药新品种、新剂型产品生产 10 城市供气、供热、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大中城市中方控股) 11 旅游景区(点)开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保护和经营 12 公路旅客运输 西藏自治区 1 高原生态特色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蔬菜基地、商品粮油基地、禽类养殖基地及草场建设 2 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 农畜产品加工 4 节水灌溉技术开发及应用 5 硼砂、硼镁石开采,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6 铬矿的开采与加工(中方控股) 7 毛纺产品加工制造 8 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 9 藏药新品种、新剂型产品生产 10 民族特需产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及日用玻璃制品生产 11 城市供气、供热、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大中城市中方控股) 12 旅游景区(点)开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保护和经营 13 公路旅客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