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年伊始,新的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消息便纷至沓来,看样子,已经在世界反倾销头号目标国“宝座”上连坐8年的中国还得继续充当世界反倾销制度的头号受害者,而且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越来越多的发展中经济体开始对中国商品挥舞反倾销大棒就是其中之一。 反倾销传统上是发达国家采用的贸易保护手段,由于关贸总协定这一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规则赋予发展中国家较大自由度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而采取高关税和配额限制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发展中国家对反倾销措施的需求不大,加之这些国家吸收中国出口商品的能力有限,相应地,美国、欧盟原来是最主要的对华反倾销国家(地区)。上世纪90年代以来,贸易自由化浪潮限制了发展中国家采用关税、配额等传统贸易壁垒的能力,他们对反倾销措施的需求上升,而发达国家则日益倾向采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新型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日益成为推行反倾销措施的主力。在世贸组织2002年上半年反倾销半年报告统计的104起反倾销调查中,有63起由发展中国家发起,印度以25起位列第一;在该组织的2002年下半年反倾销半年报告统计的149起调查中,有99起是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印度再次以54起名列第一。加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吸收中国出口商品的能力随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强,相应地,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案迅速上升。 美欧等发达国家反倾销规则虽然存在许多不公正的条款,但其规则本身和执行过程均相对明晰,随意性较小,发展中国家反倾销制度的规则和实践则相反,因此往往更令中国出口商挠头。1993年4月,墨西哥对中国10大类4000多种商品实施反倾销,占中国对墨西哥出口的75%,最高临时反倾销税率竟然高达1105%(鞋),开创了国际贸易史上迄今绝无仅有的奇闻。在阿根廷对中国草甘膦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负责处理此案的是经济部长,而提出诉讼的美资孟山都公司则聘请了经济部长大人的公子所开律师事务所办理该案,其中“猫腻”几何,众人一看便知。 中国之所以成为世界贸易保护主义者最喜爱的反倾销标靶,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在现行世贸组织规则下遭受着不公正待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中国自入世之日起15年内其他缔约方可以不视之为市场经济体,这项条款实际上几乎是把为抵御国外反倾销措施而艰苦奋战的中国企业绑上了任人宰割的砧板;而面对因这项条款而丧失还手之力的中国企业,他们的国外竞争者不可能不时时感受到挥舞反倾销大棒的内在冲动。 此外,中国出口商品结构也使得中国企业容易遭受反倾销打击。中国出口商品至今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这样的商品和生产环节进入门槛不高,质量相对容易控制因而差异不大,国内外供货商与日俱增,国内供货商之间、国内供货商与其国外同行之间的竞争通常只能在成本上面作文章,正常的竞争很快就会失控滑向“割喉”式的价格战。更何况中国产品对一个市场的出口量往往在短期内暴涨,1993年中国定尺中厚钢板对美出口量为零,1994?1995年一年之间便猛增近20倍,1996年便超过老牌钢铁出口大国俄罗斯。一旦走到这个地步,反倾销也就离中国商品不远了。 根据经济效率标准衡量,反倾销绝不是一种合理的国际贸易制度安排,容易导致进口国、出口国两败俱伤。问题是“政治力学”和中国出口商品的结构导致中国天然容易沦为反倾销的打击对象,偏偏中国庞大的劳动力存量又使得中国在可预见的未来仍然必须相当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在短期内还不可能指望通过提升产业结构从根本上降低遭受反倾销的几率,对付反倾销,还需要依靠别的措施。 (作者为商务部博士后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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